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少军, 郑州市管城区轩之星针织品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04民初1005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少军: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管城区轩之星针织品商行与被告王少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4民初10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