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漯河豫膳堂饮品有限公司 ,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1知民初1435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漯河豫膳堂饮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1知民初14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