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421民初3850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娜: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李娜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21民初385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