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瑞峰,程春霞,张保全,陈利娟,赵红,唐成标,李少恒,张阳, 夏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郑州林之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商丘凯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邑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26执异59号,(2020)豫1426执202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商丘凯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陈利娟、赵红、张阳、张保全:本院在执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邑支行与被执行人商丘凯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夏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张瑞峰、程春霞、张保全、陈利娟、赵红、唐成标、李少恒、张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商丘凯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长期无人办公;陈利娟、赵红、张阳、张保全下落不明。无法向你公司和个人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司和个人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426执异59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变更郑州林之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院(2020)豫1426执2029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