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彦村,梁红芳, 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建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兴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802民初2951号,(2021)豫0802民初2951号之一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彦村:本院受理原告焦作铭晟砼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市兴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建环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彦村、梁红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本院(2021)豫0802民初2951号、29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梁红芳对(2021)豫0802民初29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