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尚宗彦,董红卫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红卫:本院受理尚宗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