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文波, 郑州中铁大桥炬烽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81民初6091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中铁大桥炬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文波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豫1381民初609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邓州市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