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永丽,刘建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02民初582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建伟:本院对原告常永丽诉被告刘建伟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02民初5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