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镇平县丰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91民催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了申请人镇平县丰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400051 23981315、出票金额为壹拾万元整、出票人为南阳财富置业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收款人为南阳财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6月16日、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为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2021)豫0191民催7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镇平县丰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