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红正,周勇,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豫0108执174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红正、周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108执17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履行通知书。裁定如下: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赵红正名下的豫NZF256号汽车一辆。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相关上述案件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既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