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军红,张振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振东:本院受理原告郭军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期限及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