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博,陈伟伟,罗海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海刚:本院受理原告冯博与被告陈伟伟、罗海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在海口市海榆中线30号(金城雅舍旁)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二法庭(联系电话0898-6865755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