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金龙,蒋爱宾,陈龙珍,吴卫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02民初525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蒋爱宾、陈龙珍诉被告吴卫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02民初52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