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云召,李金祥,贾春现, 华鸿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5661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华鸿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贾春现:本院受理郝云召诉李金祥,华鸿建设工程河南有限公司、贾春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0581民初5661号的上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影响本案后续的审理工作。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