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龙祥,吴立冰,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立冰:本院受理原告赵龙祥诉被告吴立冰、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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