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泽华,陈雷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雷:本院受理原告王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