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笑寒,温树民,刘明英,谷岩,李达, 哈尔滨尽在指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佰悦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郑仲裁字第0315号,(2022)黑01执异9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笑寒:本院在执行佰悦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尽在指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佰悦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请求追加王笑寒、温树民、刘明英、谷岩、李达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经审查,本院依法裁定:一、追加王笑寒、温树民、刘明英、谷岩、李达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王笑寒、温树民、刘明英、谷岩、李达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佰悦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履行郑州仲裁委员会(2020)郑仲裁字第0315号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黑01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