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商海涛,常新书, 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0104民监4号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内容
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审原告商海涛、常新书与原审被告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豫0104民监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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