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商海涛,常新书, 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04民监4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审原告商海涛、常新书与原审被告虞城县玉通置业有限公司、商丘三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豫0104民监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