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景春, 佳木斯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811民初103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景春;佳木斯远东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1)黑0811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