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涛,薛磊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磊:本院受理原告杨涛诉被告薛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