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金环,李照阳,田源涓,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街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照阳、田源涓: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环诉被告李照阳、田源涓、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