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波,裘佳萍, 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波、裘佳萍:本院受理原告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与王波、裘佳萍、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