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龙玉,马国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国金:本院受理原告周龙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兴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