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金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哈尔滨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金莉: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哈尔滨分中心诉付金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