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恩建,胡云波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84民初288号,(2021)黑1084执1670号,(2021)黑1084执16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公 告胡云波:本院受理的崔恩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2021)黑1084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21年9月10日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你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崔恩建于2021年12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了该起执行案件,案号为(2021)黑1084执1670号。现本院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公开执行告知书(二)、廉政监督卡、限制消费令、(2021)黑1084执1670号执行裁定书、(2021)黑1084执16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你应当到我院来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的,则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