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华,栗丽娜, 长葛市超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华、栗丽娜:本院在执行长葛市超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有限公司与你纠纷一案中,多次通知你领取车辆评估报告,均无法联系到你签收,现公告向你送达车辆评估报告,责令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车辆评估报告,若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且对车辆评估报告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