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华军,罗晓玲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晓玲:本院受理原告陈华军与被告罗晓玲民间借贷纠纷,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次日2022年03月23日下午15:00点本院交通第一法庭(海口市海榆中线30号)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