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志刚,李元浩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3民初3468号,(2022)黑0183执26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元浩(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高志刚申请执行(2021)黑0183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黑0183执2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你所有的财产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