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红卫,张镇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082民初474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镇平:本院受理原告贾红卫与被告张镇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82民初4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张镇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贾红卫借款10万元及利息。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