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贵廷,郭静,罗桂玲,哈尔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50164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静、罗桂玲:本院受理原告李贵廷与哈尔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松及你们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50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