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0民初867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欢:我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0民初8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