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勇志,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孔祥明家具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粤73民初3787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孔祥明家具店: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勇志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孔祥明家具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2020)粤73民初378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赔偿款人民币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元为本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基准,自2018年11月12日开始计算并实际支付支付款之日);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5000元及利息。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