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进,潘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磊:本院受理原告徐进与潘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潘磊适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向潘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建设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家法庭(双城区五家街道)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