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青恩,李登年,杨正辉, 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建龙塑钢门窗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42民终921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青恩、李登年:本院受理(2021)新42民终921号,上诉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建龙塑钢门窗厂与被上诉人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杨正辉、张青恩、李登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新42民终9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