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颖, 乌鲁木齐市佰福安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新0103民初9598号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内容
乌鲁木齐市佰福安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颖诉乌鲁木齐市佰福安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3民初9598号民事判决书,一、解除原告周颖与被告乌鲁木齐市佰福安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学员入学培训合同》;二、被告乌鲁木齐市佰福安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周颖培训费32,434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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