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边文进,高志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志辉:本院受理原告边文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封丘县人民法院应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