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迎松,郭帅,姚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874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帅、姚辉:本院受理原告周迎松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874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