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东,苏昆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昆鹏:本院受理原告田东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梁园区人民法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