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浩然,李永升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永升:本院已受理原告张浩然诉被告李永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审判庭(四)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