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信阳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策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1503民初3378号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策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信阳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原告信阳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豫1503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信阳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向本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信阳广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