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菊荣,郭兰英,邱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峰:本院受理原告刘菊荣、郭兰英诉被告邱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里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