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素英,徐治,高勇杰, 开封市德隆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豫0204民再2号,(2021)豫0204执恢322号之二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魏素英申请执行徐治、高勇杰、开封市德隆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204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本院作出(2021)豫0204执恢322号之二执行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开封市德隆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劳动路东侧辛庄以南左岸风景小区16号楼一层商业房102号的不动产。定于2022年2月27日上午10点至2022年2月28日上午10点(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劳动路东侧辛庄以南左岸风景小区16号楼一层商业房102号的不动产。对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可在拍卖成交前向本院提出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责视为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竞拍前一日内,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优先购买人未参与报名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有关事宜的,请与本院联系。该标的物起拍价1953298元,竞价幅度、保证金详见网络拍卖公告以及拍卖须知。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拍卖日期以网络拍卖公告为准。联系人:张法官,电话:0371-23809643。 |
刊登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