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门福利,陈建华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建华: 本院受理门福利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