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东美新塑木型材制品有限公司,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木新代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圣洛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瓯市赢时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粤73民初3620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建瓯市赢时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东美新塑木型材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建瓯市赢时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佛山市木新代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圣洛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在(2020)粤73民初3620号案中诉请判令:1.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第ZL201830452732.3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二和被告三连带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及三十日。现本案定于2021年9月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出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