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俊玲,巫潭生,陈承基,陈光华, 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粤73民初2916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陈承基:原告赵俊玲与被告巫潭生、佛山市南海广昱服饰有限公司、陈承基、陈光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2020)粤73民初291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2.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及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3.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上述金额共计20万元人民币。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