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从远,胡海明,黄明芳,任慧彬, 海南江宏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宏之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琼9021民初179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明芳:本院受理(2021)琼9021民初1799号原告钱从远与被告胡海明、黄明芳、海南宏之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江宏实业有限公司、任慧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