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景梅荣, 洛阳创邑尚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创邑尚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景梅荣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当事人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