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佳欣,唐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莉:本院受理原告孟佳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立即归还借款129975元并支付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矿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