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光双,洪班进,邓积贵,徐涛,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光双、徐涛:本院受理原告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被告许光双、洪班进、邓积贵、徐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09:30在海口市海榆中线30号(金城雅舍旁)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二法庭(联系电话0898-6865755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