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宁市北大镇军田村民委员会 ,海南晓佳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晓佳贸易有限公司、万宁市北大镇军田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晓佳贸易有限公司、万宁市北大镇军田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答辩通知书及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上诉状及副本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